安装自来水施工合同(14)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盐官镇综合果蔬市场自来水管道和水表,以及维修维护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
一、工程地点:礼县盐官镇综合果蔬市场 。
二、承包范围:盐官镇综合果蔬市场内供水管道的安装与维修 。
三、工期:自2011年 9月20日至2011年 9月25日止 。
四、工程造价:共玖仟叁佰元整人民币(小写:9300元) 。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
六、违约责任 :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
6、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2日内更换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7、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
9、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2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
10、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11、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甲方已经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相当于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