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诗词书籍( 四 )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 。
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 。
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 。
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 。
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 。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 。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
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3%-10% 。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 。
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
每年12月,出版社将有关书号申请的各项材料,经由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核定下一年度发给公司的书号数量 。
新闻出版总署将书号按核定数量经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出版社 。
出版社按照所得书号数量,填写ISBN条码制作申请单,报送国家图书条码中心制作相应条码 。
出版社也可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
推荐几本好的现代诗集 现代的诗主要是以朦胧诗为前流,你先去看看那些诗吧 我喜欢朦胧诗,给你介绍一下舒婷....大部分作品都是恨好的..../等等....冯文炳 等等....卞之琳戴望舒等等....何其芳九叶派诗人辛迪陈敬容北岛顾城,《诗心云意现代诗集》《追梦的爱》《尝试集》席慕容的《在黑暗的河流上》、海子诗集恨水现代诗集孙朝清现代诗集尝试集现代诗集大全《朦胧诗新编》本书广泛吸收二十多年来对朦胧诗和朦胧诗运动的研究成果,摒弃历史成见 。
对发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朦胧诗和朦胧诗运动作了认真、客观而必要的整理 。
在“文革”结束后的历史转折时代,朦胧诗是当时激动人心的思想,文学“解放”潮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当代新诗革新的起点 。
它所表现的激情与表达方式,为后来的新诗写作者开启了富有成效的创造空间 。
至今尽管已有多种选本面世,但它们大多出现在十多年前,很多重要诗人和诗歌由于各种原因都有所遗漏;更由于二十多年来学术研究的进步、诗歌思想的发展,人们对朦胧诗也有了更多的认识 。
今天,出于诗歌史研究上的考虑,也是为着对朦胧诗的那些并未失去的价值的重新确认,重新编选这些作品,希冀给当代诗歌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个更好的阅读文本 。
《新编第三代诗 》本书承继我社出版的《朦胧诗新编》,对二十世纪出现在“朦胧诗潮”后,“九十年代诗歌”前的第三代诗歌运动进行了回顾 。
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前后,关于“纯文学”、“纯诗”的成为文学界创新的主要目标之一 。
这种想象,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既带有“对抗”的政治性含义,也表达了文学(诗)因为“政治”长久过多缠绕而谋求“减压”的愿望,表现了对诗歌美学的新见解 。
“回到”诗歌“自身”、“回到”语言,“回到”个体的“日常生活”与“生命意识”,成为诗歌新的关注点 。
这种可以归入朦胧诗所属的“新诗潮”脉络的诗歌,其“标志性”作品在1983年和随后几年中陆续出现,影响逐渐扩大;而其活动也主要以组织社团,“非正式”出版诗刊(诗报)的方式进行,推动了80年代诗歌探索的进一步展开,涌现了一大批以韩东,于坚,李亚伟,海子等为代表的优秀诗人 。
本书在“第三代诗”概念的使用上,采用“朦胧诗之后青年先锋诗歌的整体”这样一种理解、亦即类同于“新生代”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