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毕业生介绍信( 二 )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
办理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
兹有,于年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从 毕业,由深圳市
接收 。因单位保管不善,毕业生介绍信不慎遗失 。特此证明 。
申请人签字:档案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栏(存 根)
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时间:每年4月12日下年3月5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报到地点:
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六楼毕业生报到处 。
咨询电话:82122307 。
三、必备材料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 。上述材料验原件(农业户籍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 。
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本市生源市外院校的毕业生,户口已迁出本市,目前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还需持原户口迁出时的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应先办理复户手续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
重要提示:农业户籍毕业生可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时一并办理农转非,无需在户籍地办理 。
三、报到程序
1、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户口不在
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
2、将本人身份证号码、接收函备注栏的业务流水
号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
3、毕业生持上述必备材料到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
报到手续 。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指标卡》(农业户口毕业生)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接收的毕业生须先到深圳市毕业生报到处报到,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后到各区发改部门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及《农转非指标卡》(农业户口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