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合同范文有没有?(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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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
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
下简称“主债权”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
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币种为,本金额数额为(大写),期限自年月
日始至年月日止 。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
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
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
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
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
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
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
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
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
担保责任 。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
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