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如何写?( 三 )


考生报到及测试有关事项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告与资讯”栏目发布,不单独通知考生 。
(二)入选名单确定及录取标准
我校将笔试、面试分数加总后按总分排名 。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体育科目测试结果作为入选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及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按照成绩排名排序 。
1、“涉外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资格 。
2、“应用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排名前20名的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在入选线内的其他考生获得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 。
(三)录取政策
我校对入选考生按照排名,给予以下录取优惠政策:入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上海市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浙江省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上海市、浙江省的报名考生须符合我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BB 。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不折算优惠分值 。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
录取时,我校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
(四)公示
6月中下旬,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 。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
六、咨询方式、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