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销售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们能独立勤勉,诚信履职,分别通过和公司高管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并积极出席公司20xx年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现将20xx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xx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全部参加;贺小勇、唐国平列席了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xx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xx年审计机构、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套期保值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聘任董事等事项或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xx年,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分别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管理、财会、审计、法律、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董事会决策中都能对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即:同意、否决或提出修正意见 。
同时,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
20xx年我们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学习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不辜负股东的信任 。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