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合同( 四 )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 , 验收合格后 , 即办理移交手续 , 据以结帐 。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 , 甲方同意利用的 , 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 , 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 , 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 , 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 每逾期一天 , 按逾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 , 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 , 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 , 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 , 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 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 , 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 , 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 ,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 , 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 , 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 , 尽量减少损失 , 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 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 , 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 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 ,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 , 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 仲裁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一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于________年----月----日议定 , 由乙方承建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和义务 , 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 , 搞好配合工作 , 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