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 九 )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已履行了三年,根据合同约定后两年的租金需双方另行协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价格等续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期及租金
1、乙方继续租赁甲方房屋五年,租赁期限自20xx年x月1日起至20xx年x月31日止 。
2、租金: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每年租金68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30000元消费卡 。20xx年x月1日起至20xx年x月31日止,每年租金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30000元消费卡 。
二、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的10日前(即每年4月10日前)付租金的50%,剩余租金应在每年10月10日前付清 。
三、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问:今年,我租了一间店面房,租期约定两年 。在经营使用了3个月后,我因故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并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 。房东称,不租也行,但我要将剩余租期的租金赔给他 。请问,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赔房东那么多钱吗
答: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