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十 )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 ,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 ,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 , 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
甲方xx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x县xxx镇xxx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