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规划计划书( 十 )


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
1.3.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3.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3.3.未验收入库货品;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出不合格货品 。
二、成品出库管理
2.1.产品成品出库时,必须按业务部门签发、财务部门确认的“销货单”,方可办理成品出库手续 。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由收货人签名 。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交业务 。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发货 。
1.2.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2.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2.3.未验收入库货品 。
三、出库流程见附件 。(见进出库流程)
四、退库管理
4.1.原辅料件因未使用完而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财务上作为领料的减项处理 。
4.2.客户因各种原因成品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财务上作为出库的减项处理 。
4.3.成品已出库但因质量原因需返修的,由业务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产品维修单,产品修好后由业务部门负责配送,仓库不做处理 。
五、物品调拨管理
5.1.公司物品如需从一个仓库调拨到另一个仓库,仓管员需填写“调拨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实物的调拨 。
盘点及帐务处理
一、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1.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每季进行一次抽查盘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1.1.盘点时发现盘盈或盘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
施,做好记录 。
1.1.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
1.1.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
1.2.盘盈、盘亏的处理
1.2.1盘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物品,由保管员查明原因并报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
二、帐务处理
2.1.保管员应建立账册,并按规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
2.2.仓库存货要确保帐、卡、物三相符,货品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
2.3.每月填报收、发、存月报表,报有关部门负责人 。【存货收、发、存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