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4)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四、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大写):玖拾玖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肆角陆分(小写)¥998266.46元
2、工程款支付:该工程毛路挖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0% ;工程浆砌石完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5%,预留5%作为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乙方支付完 。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支付违约金 。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盖公章):熨斗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盖公章):陕西石泉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大 写 元
1.6 质量标准:合格 。
1.7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