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私人工程合同( 五 )


乙方对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计划生育、劳动务工手续、环保手续等负全责 。乙方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 “三级教育”,发放足量安防设施用品,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因施工安全、计划生育、暂住证、劳动务工手续、环保手续(属乙方造成)等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处罚和赔偿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施工安全奖罚执行甲方内部有前管理规定 。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若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及罚款外,给甲方造成重大信誉影响,乙方应赔偿甲方信誉损失费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乙方按甲方管理规定预留工程造价 2%的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用于甲方对该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整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给乙方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出现的有关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隐患提出整改令并限期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若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招指派人员强制执行等),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由乙方负担,甲方在乙方承留的质量、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篇3:私人住宅施工承包合同 私人住宅施工承包合同
为规范私人住宅施工过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施工承包达成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在已有的框架基础上,进行所有墙体砌筑(含阳台、女儿墙等零星混凝土浇筑和修补)和墙
体、楼地面、屋面、天棚等抹灰施工 。
四、建筑面积:约470平方米 。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
六、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7月19日(农历六月初八),竣工日期2010年9月19日(农历八月十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3天 。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万八仟元整(?38,000),由甲方分三次付清 。第一次在墙体砌筑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即15,200元;第二次在抹灰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19,000元;剩余10%(即3,8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
五、质量标准:按图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施工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见“附件” 。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