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服务合同(13)


1.甲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将足够的款项汇入甲方在乙方的
帐户中,乙方将在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计算相应款项,
开通虚拟主机 。
2.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
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乙方的帐户,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
3.乙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
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 。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甲方租用乙方虚拟主机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甲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
时止 。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即关闭甲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
第五条第2点履行 。
七、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
面方式确定 。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
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
另一方同意出现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
义务承受者,但转让方应保证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否则转让
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
八、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
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
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在合同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合同 。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