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协议书(21)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JG59-99标准编制和实施各种施工安全措施 , 强化对在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 防止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 。
11、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 保证施工工地整洁有序 , 如由于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 , 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
12、如发生由于施工设备、设施故障或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等事故时 ,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13、乙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规的条件下 , 对在施工人员采取一切合法的强制安全管理措施 。
14、乙方录用的全部施工人员 , 必须由乙方按规定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第三条、乙方安全生产责任达标如下:
(1)大机具设备 , 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
(2)轻伤事故不超 0.1 % 。
(3)扎手扎脚人员不超 0.5 % 。
(4)外部人员意外伤害为零 。
第四条 奖罚办法
1、乙方全部完成协议约定的责任内容 , 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不奖不罚 。
2、乙方未完成第三条生产达标其中任一项目标 , 每项处5000元至20000元罚款 ,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3、上级部门检查 , 由于乙方施工管理及现场各项达标不合格而发生的处罚 , 由乙方全部承担 。
4、日常安全单项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做以下处罚:
(1)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或兼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 罚500元至1000元罚金 , 作为工程项目进行有证人员培训和办理资质证的费用 。
(2)对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 , 必须留记录卡 , 无培训记录卡罚项目承包人300元 , 有卡但受训人不全、无本人签字 , 缺一人罚安全员10元 。
(3)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 , 警示牌 , 各不少于五组 , 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 。凡不按规定执行 , 除200元罚款外 , 还需补办合格 。
(4)施工项目安全内业必须及时准确填写 , 无安全会议记录罚安全负责人200元 , 安全员100元 , 作业与时间不同步 , 分别罚50元、30元 。作业班组无安全会议记录、交底记录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各50元 , 罚班组长30元 。无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吊车安拆方案罚每项200元 , 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每项各100元 。
(5)干部不得违章指挥 , 工人不得违章作业 , 发生一起处项目负责人、当事人各100元罚金 。在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 违者罚当事人10元/次 。
第五条 约束和违约
1、约束: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如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 , 甲方将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形象 ,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