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沟修建合同( 二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马家寨小学修建围墙、水沟工程
2、工程地点:宣恩县高罗乡马家寨小学校园内 。
3、工程范围:围墙、水沟工程(学生餐厅背后)
4、合同工期:开工日 20xx 年 4月 18 日,竣工日 20xx年 5 月10 日 。
二、双方责任:
1、施工方式:甲方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具体负责,并由乙方负责建修清洁墙的安全工作,若发生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
2、双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为乙方建修过程中提供一定的便利 。
②甲方有责任按照双方预约监督、催促建修质量和时间 。
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把好质量关,讲究信誉 。
④乙方在任何环节如有纰漏,应自觉及时整改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
3、此工程实行包工包料 。
二、建修质量及要求
1、围墙、水沟必须保质保量,由甲方进行监督 。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建修,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乙方必须进行整改 。
3、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建修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建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三、结算方式
具体价格: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测量时,双方共同参与) 。建成后,中心学校验收 。
1、围墙(M5水泥砂浆砌50x50cm毛石基础,20空心砖砌筑2.2米高,宽0.4米压顶,墙面抹灰,每7米一根抗风柱)按照284元一米计算,共计26.4平方米,总计7497.6元 。水沟(300x400排水沟,15cm厚块石,10cm厚垫层,
20cm厚空心砖砌筑抹面)按照121元1米计算,共计14米,共计1694元 。两项合计9191.6元,大写:玖仟壹佰玖拾壹元零陆角 。
四、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2、在验收合格、乙方将建修的项目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三份,交高罗乡中心学校一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水沟修建合同


1、 甲方:
乙方(施工方):
2、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工程费用完全由乙方先期垫付;
3、 甲方负责用料质量和用工质量的检测,检测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遵从甲方意见,按标准施工;
4、 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问题都由乙方负责,出现的任何涉及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5、 工期为一个半月,因乙方延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工程结束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款;
7、 付款方式:由财政局决算科做出决算,乙方按决算数额付款,不付取费 。
8、质量保证:保证三年不裂缝、漏水 。三年内如出现裂缝、漏水问题,由乙方及时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