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供销合同( 六 )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纸箱供销合同】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