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承包合同(18)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 , 并经过甲方代表批准;
2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 , 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 , 并对数量负责;
3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4按照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 未经甲方代表认可 , 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 , 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
八 付款方式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
1.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0.000封顶支付9% , 三层封顶支付6% , 九层封顶支付4%;十六层封顶支付6%;主体封顶支付5% , 地下室至九层安装完成支付15% , 十层至十六层安装完成支付15% , 十七层至顶层安装完成支付15%;安装调试完毕支付17%;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3%;剩余5%为保修押金 , 工程结束验收后按总承包金付足 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内付清)
九 工期延误:
1 对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 经业主、甲方确认的可以顺延工期:
2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时;
3不可抗力;
4乙方施工项目对工期造成影响时;
5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
6格按甲方工程部进度计划施工 , 如完不成时 ,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
补充条款:
1在工程施工中 , 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印刷、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均以对方负责人签字为准;
2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及时工期顺延 。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可另行补充合同及附件 , 补充的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 此合同一式三份 , 双方签字后生效 , 各执一份为凭 , 存档一份 , 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
发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水电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 甲乙双方就物流港克拉中心的水电、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 。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 , 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