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劳动合同(11)



工程师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 。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元/年 。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证书 。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元,如该证件不能用于甲方公司资质升级所需,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元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同时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 。
三、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能够正常用于办理资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极力配合甲方有偿性质的相关检查工作;(如建工局检查等!)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四、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承担乙方配合甲方工作所产生的所有差旅及食宿费用,以及误工费 。
4、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5、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书用于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
6、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招投标、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 。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
五、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 。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
六、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 。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 。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退还乙方的职称证书原件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等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