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劳动合同( 八 )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

无固定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对这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 。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
以上就是我们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它其实跟普通的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没什么很大的区别 。

无固定劳动合同


案例
张某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每5年与公司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20xx年,张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2年,但其劳动合同还有3年没有到期 。张某想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门告诉张某其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因此没有办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签订的话,也需要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才可以签订 。公司的解释是否成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