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 三 )


2、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及时到位 , 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3、服从甲方指挥管理 , 确保工地文明施工 , 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 , 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为确保基坑开挖安全 , 在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 发现险情及时向甲方反应实际情况 , 甲方及时进行方案调整及设计变更;
5、负责完成本分部工程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的工作;
6、在施工期间 , 乙方施工现场委派一名现场负责人配合工作 , 并服从甲方指挥;
7、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及时配合甲方测量计算工程量及结算审查工作 。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 , 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动生效;
3、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后之日起 , 本合同自行失效 。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 甲方统一将“安置房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 , 特订立本合同 , 以资共同遵守 。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工程 。
1.2、工程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3、工程性质:总建筑面积约160000 m2 (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0000m2 , 地上
建筑面积130000 m2) , 挖土深度约为5~6m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开挖区土方主要由杂填土、淤泥组成 。
1.4、承包范围:土石方(含淤泥)开挖机外运 。
1.5、承包单价:按开挖工程量**元/m3包干(不因施工期间市场人工费变化、
机械台班费变化、土质变化、开挖方法变化等原因而调整价格) 。若应甲方要求不需要外运的土方(或砂)单价扣减**元/m3 。
二:承包内容及结算方式
2.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机械保运输车辆的方式承包施工 , 乙方自备末级箱 , 水管 , 夜间照明灯具等 。
2.2、承包内容:包含排水沟土方开挖、地下室土方开挖、基坑土方机械开挖、人工开挖、承台与地梁砖胎模边土方回填(已综合在承包单价中 , 不另计算费用)、工程桩与水泥搅拌桩施工产生的浮浆硬化后开挖、冠梁施工时H型钢之间的土方开挖、土方外运 , 土方消纳、缴纳渣土受纳费和夜间施工费 , 冠梁、管桩与灌注桩、降水井的保护 , 基坑底集水坑、基坑底及基坑周边排水沟开挖 , 基坑内运输道路与坡道铺设(含必要时铺设钢板) , 挖掘机阶梯施工平台铺设 , 车辆出厂洗车 , 市政道路污染清洗 , 场外公关协调 , 车辆运输安全保险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相关罚款等 , 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风险 , 台风、雨天、酷暑季节施工增加费 , 现场管理费用 , 财务成本等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