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七 )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
(3)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签证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确保工作面得及时移交 。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
2、乙方责任:
A、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
B、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做好自检记录 。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
、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
2、 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