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六 )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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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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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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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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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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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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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