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三 )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 , 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
9.工程交工验收后 , 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 , 水电保修期为2年 , 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 ,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 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 , 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 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 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 , 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 , 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 , 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 。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 , 承包方才予实施 。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 , 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 , 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 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 , 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 , 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 , 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 , 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 , 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 , 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 , 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 , 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 , 并装好水、电表 , 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 , 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