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20)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
2、甲方抵押价值低于本合同要求时,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追偿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 。违约金按每天借款利率的双倍计算 。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同意用甲方抵押物抵偿贷款本息(抵押物按当月市场价值%计算) 。甲方抵押物归乙方所有,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 。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 。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双方达成协议后,在补充条款里注明,双方签章后生效 。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
甲方:(章 )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