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树木买卖合同

树木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住所地: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买卖桂花活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老法岗村的5000棵桂花活树出卖给乙方,活树根部直径以1.2公分以上为准 。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桂花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桂花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一年内取走上述5000棵桂花树 。再此期间,甲方不再为桂花树地除草、松土,但甲方承诺不再将桂花树卖给别人,并保证上述桂花树的数量和大小,承担灭失风险 。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桂花树的出卖价格,每棵43元,共计215000元 。具体付款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支付100000元,作为预付款;在上述桂花树全部取走后一次性付清余款105000元 。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桂花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
第六条:乙方开挖时,要先取走石园子的桂花树 。
【山林树木买卖合同】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 。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如有违反,双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八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币种为人民币 。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林木达成以下协议 。
1、甲方卖给乙方亩林木,小地名,树种为杂木、 。
2、甲方卖给乙方林木资金共计元整,乙方先付元作为定金,剩余资金必须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资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则甲方将报告林业部门、林业森林公安按盗伐林木进行处置 。
3、乙方负责到林业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提供给乙方此片林木林权证办理采伐手续 。
4、乙方必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林木砍伐结束,超过砍伐期限甲方有权对此片林木进行重新拍卖 。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 。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

山林树木买卖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