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发展协议书( 二 )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乙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
2.甲方可邀请乙方参与甲方专业建设及进行学术讲座 。
3.甲方优先向乙方转让乙方所需的、甲方拥有的科研成果,帮助乙方解决在项目开发中遇到的问题 。
4.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安排合适时间配合乙方在甲方校园举办有关文体、宣传活动 。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支持甲方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根据自身条件与甲方进行产学研教学示范合作 。乙方为甲方的学生提供相关专业的实习场地及岗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 。包括确定实习内容,指导实习学生,安排学生参加企业的项目开发和生产实践等 。
2.乙方派人员在适当时间为甲方作学术讲座 。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优先聘用甲方推荐的学生 。
三、学术、科研合作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2.甲乙双方就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研发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并联 合向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
3.乙方科研通过立项方式委托甲方开发软件产品或技术模块 。所开发的产品或模块,其产权归属和所涉及的费用可以另行商定 。
4.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乙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四、其他
1.首次合作时间为三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首期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
2.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专业学院与学校教务处各执一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
3.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