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1)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 。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以中标价为准,执行综合单价 。如果有增加项目无法执行综合单价部分,执行20xx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按照53元/定额工日取费,48元/定额工日找差 。材料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审计后下浮2% 。(详见后附中标通知书) 。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 。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开具正式发票付款 。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5%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112500.00元,金额大写: 壹拾壹万贰仟伍佰 元整 。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