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私人房屋转让协议( 三 )


二:截止至年月前该车库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结清(包含物业费和水电费)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违约:无论任何情况 ,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 。
2、甲方违约责任:
(1)支付本协议车库转让金额30%的违约金 。
(2)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违约时 , 本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收回房屋时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及补偿的费用) 。
3、乙方违约责任:
(1)支付本协议车库转让金额30%的违约金 。
(2)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违约时 , 本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 。
(3)恢复本房屋原貌 , 或支付由于恢复本房屋原貌所需要产生的费用 。
第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 , 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 并签订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第八条本协议规定之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而定 ,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充分了解 , 并且自愿遵守 。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