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领养协议书( 四 )


甲方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领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养动物情况:
名字:__________年龄:______性别:_____品种:_______
毛色: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免疫□绝育□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 就领养动物之喂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简称“协会”(全称为“_________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保护分会” , 是以救助流浪动物为目的及宗旨之社会公益团体)之组织成员 , 将“协会”所救助之流浪动物(名称)交由乙方喂养 。
2.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如实告之领养动物之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 。
2)为乙方领养及日后喂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
3)安排合适的人员定期对领养家庭家访 , 以便沟通信息、解决问题 。
3.乙方的权利义务
1)领养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 有正当职业者或经济能力(需带身份证件) 。(未满十八周岁者请由家长陪同;学生或无经济能力者 , 必须取得家长同意) 。
2)在接受动物前 ,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甲方当前已知的所领养动物真实的状况(包括健康、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 , 并进行初步观察及接触 。
3)事先与家人做必要的沟通及商议 , 不得因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等原因抛弃领养动物 。
4)为领养动物提供食物(如:猫粮、狗粮)或自制新鲜的适合食品;提供洁净的饮用水 。
5)在室内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 , 进行家庭喂养(猫不得放养) , 并保证领养动物安全 , 不得将所领养动物异用和商业用途(例如捕鼠、贩卖等) 。
6)领养犬必须为其办理犬证 , 依法养犬 。
7)缴纳领养前初次免疫费用(猫:rmb50元、犬:rmb60元) , 并进行领养前的首次免疫 。
8)适龄猫应在适当的时候完成绝育手术 。
9)在必要时 , 为领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 。
10)在接收领养动物后的适当时间内 , 协助甲方对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 。
11)在无法继续喂养领养动物的情况下 , 必须将动物交回甲方 , 未经“协会”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或将其抛弃 。
12)不论在任何情况下 , 不得给猫咪施行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术 。如:“去爪”或“拔除犬齿”等 。
4.本协议自乙方接收领养之日起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 , 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 , 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
5.如有争议 , 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 , 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