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书( 五 )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X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 , 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 , 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 所发生的费用从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 , 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 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 , 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 , 承包人实保修 。
4.质量保修完成后 , 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5.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  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 由用户自行负责 。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 , 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 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质量承诺书


致XX有限公司:
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 , 有幸成交 ,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 , 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 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2、建立质量责任制 , 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 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 不偷工减料 , 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以一流的施工 , 创一流的质量 , 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 , 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 ,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 不得使用 。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 严格工序管理 , 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 不得上岗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