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介绍信( 三 )


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 , 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 , 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 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本市生源市外院校的毕业生 , 户口已迁出本市 , 目前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 , 还需持原户口迁出时的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 , 应先办理复户手续后 , 再办理报到手续 。
【毕业生介绍信】重要提示:农业户籍毕业生可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时一并办理农转非 , 无需在户籍地办理 。
三、报到程序
1、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户口不在
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 , 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 , 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
2、将本人身份证号码、接收函备注栏的业务流水
号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
3、毕业生持上述必备材料到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
报到手续 。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指标卡》(农业户口毕业生) 。通过深圳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接收的毕业生须先到深圳市毕业生报到处报到 , 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后到各区发改部门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及《农转非指标卡》(农业户口毕业生) 。
4、毕业生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
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指标卡》(农业户口毕业生)《准予迁入证明》(已办理的需提供)到深圳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后 , 按要求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重要提示:
1、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需是深圳市的接收单
深圳毕业生介绍信
位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入户选择顺序:A配偶家庭户;B房产立户(本人房产优先) , 挂靠亲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C配偶单位集体户;D代理机构集体户
3、指标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 。
4、入户手续办理完毕 , 须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交接收单位(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 , 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入个人档案 。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