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买卖合同(14)


第一条、转让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 车辆登记地址: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车辆使用性质: 品牌:
型号: 颜色:
出厂日期: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有效期至 年 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税纳税缴付截止期 (证号 )
车辆路桥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交强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车辆转让价款
该车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车内的附载设备等款项 。(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 。本合同签订的当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于办理车辆转籍后的当天内支付 。
第三条、转让车辆相关文件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买方出示并提交该车辆及车主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情况如下:1、《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无)2、《机动车行驶证》 (有、无)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有、无)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有、无)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有、无)6、路桥费缴付凭证 (有、无)7、车辆保险单 (有、无)8、购车发票 (有、无)9、身份证(代码证)复印件(有、无)10、户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无)(以上资料有无在括号内以打勾方式选择)
第四条、转让车辆的交付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定金后应即时将本车辆的相关文件交付给买方 。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本合同的第三条条款的选择 。车辆及行驶证即应在车辆办理转籍、买方支付剩余购车款后的当天支付 。
第五条、转让车辆的风险承担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发生的费用、路桥费、税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六条、转让车辆的转籍时间、地点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定金并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后30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具体的办理过户时间、地点由卖方电话、短信形式通知买方) 。
第七条、转让车辆的转籍费用
本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中介服务费等全部由卖方负担 。
第八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1、卖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明文件是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