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八 )


注: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递交公司 部核查并备复印件存档.
承运人保证:其提交给托运人的上述车辆资料和保险单据必须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情况,否则,托运人有权迳行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亦视为承运人无条件放弃了托运人尚未与其结算的车辆运输服务报酬 。
三、运费及付款方式
合同双方同意,承运人依照托运人下达的运输任务,为托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的报酬为:按月结算,每月每车人民币陆仟伍佰元(¥ 6500.00元),其中1500元以加油卡的形式支付 。包含三仟公里里程,超出三千公里后,超出部分的油费按¥ 0.65元/公里 计算,在托运期内发生的车辆过桥路费、高速路费、燃油费及停车费等,由 承运人 承担 。
托运人于承运人提供税务机关认可及符合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将承运人上月应得运输服务报酬划入承运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运人提供的车辆和指派的司机及其他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和报酬,由承运人自行承担,与托运人无关 。
四、车辆相关费用的分担
(一)本合同中由承运人承担的费用有:
1、所得运输服务报酬的税金 。
2、承运车辆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路桥年票费和车船税 。
3、承运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险种、保险限额办理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保险内一定要包括车内人员意外险) 。
3、车辆日常维修费、正常的保养费、维护费 。
4、车辆的年审费用 。
5、司机的费用 。
6、司机的食宿由承运人负责解决 。
7、在托运期内,承运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运输任务,而发生车辆燃油费等 。
(二)本合同中由托运人承担的费用有:无
五、承运人的责任
1、提供设备齐全(具体要求)、性能好、外形美观、各种相关证件齐全并有效的车辆,确保车辆可以正常使用,并可以达到托运人的各种具体要求 。
2、提供专业司机 。
3、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故障修复,并支付相关的修理费用,维修时间超过一天以上,应在修理期间提供其他车辆供托运人使用;若不能提供替代车辆,扣除相应天数的运费 。
4、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的各种相关手续,如每年的各项年审、买保险等 。
5、因承运人所派司机违章驾驶或有其他不当、过失行为,致使发生交通事故的,则承运人应全面承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造成托运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正常使用车辆的,承运人应提供其他车辆供托运人使用 。
倘若上述交通事故造成托运人、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的,该等责任和损失由当值司机和承运人全部承担,与托运人无关;若由此造成托运人经济损失或导致托运人垫付相关费用的,则托运人有权留置承运车辆,承运人应在车辆被留置之后的两个月内足额赔偿托运人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否则托运人有权按照《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拍卖、变卖留置车辆,以弥补上述损失,拍卖、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