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南昌市进贤县康盛-阳光尊邸共五间店面),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
2、本店面每月租金为,并交房租押金 整 。
3、乙方半年房租一次性交清 。(注:提前十天付半年租金)
4、本店租期从月日起至月 日为止 。
5、签订合同后,乙方经营汽车美容,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转租给他人使用,如转让给别人押金不退,并有权收回店面 。如乙方要装修店面,不准破坏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准把装修材料拆走,(包括办公室、地板)如果拆走甲方不退回押金,乙方要按国家规定营业,做到文明经商,并按时缴纳工商、税务、物管费、卫生费、水费、电费、乙方不准拖欠 。
6、乙方如果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甲方不退押金,并有权收回店面 。
7、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合同租用期未满甲方不退回押金 。
8、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将此店面转租给他人,否则一切
损失由甲方负责 。
9、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乙方有优先租用房屋,并经过甲方同意,双方重新订协议 。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日生效 。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
一、甲方愿将 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
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 。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 。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