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 七 )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㈢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 年月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