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 六 )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 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 , 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 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和相关关系 , 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 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买方承担 。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时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相关手续 。该房屋交付时 , 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具体情况进行验收 , 查看水、电、气表是否正常;
2、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3、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 , 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 , 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 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 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 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 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 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 , 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 , 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 , 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