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承包合同(21)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担保人三年 。
8、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
四、承包期限:
从20xx年7月30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 。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 元整 。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 。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之前 。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第三食堂另行发包 。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七、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
本合同由甲方分别抄送人保科、财务科、总务科 。
甲方: 乙方: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