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函授站有哪些怎么写?( 四 )


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做好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工作 。4.组织优秀函授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5.按时颁发毕业证书,递转函授生学籍档案 。
第十五条 后勤及财务工作
1.及时做好各种教学设备的准备工作 。
2.妥善安排函授生和教学工作人员在面授、考试期间的食宿 。3.设站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筹集函授站的经费 。
函授站所聘辅导教师课酬、批改作业报酬、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加班补助等有关函授教学管理工作的支出,由函授站负责 。
4.函授站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另立项目收费 。收取的学费、教材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按规定及时上缴学校,不得截留、挪用 。
第十六条 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及时上报学校 。2.建立档案制度,并做好教学档案等管理工作 。3.统计汇总各类材料报表 。
4.接受学校的业务指导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工作会议及相关培训 。
第四章 检查与评估
第十七条 为确保函授教育质量,函授站每学年应进行函授工作的自查自评,并接受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的专项或综合检查与评估 。第十八条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
第十九条 接受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对函授站教学进行检查督导 。第二十条 学校每年度评选先进函授站和优秀函授工作者 。
第五章 函授站的撤销
第二十一条 函授站在办学条件、教学管理、经费、生源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保证函授教育的正常运行时,应限期整改;如整改仍不达要求,学校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停止招生或撤销 。
第二十二条 不履行年检手续以及连续两年未通过山西省教育厅年检的函授站,学校可予以撤销 。
第二十三条 经决定撤消的函授站,应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
1.决定撤消的函授站要做好有关资料、学籍、经费等方面的清理移交工作 。2.函授站撤销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函授站的公章交回学校予以封存 。3.决定撤销的函授站不得继续以该函授站的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教育或培训活动 。
第二十四条 已撤销的函授站,如不属于生源问题,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