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三 )


第三条 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 。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 , 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 。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 , 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 , 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
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 , 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 , 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 , 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 , 否则不予出租 。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 , 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 , 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 , 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 。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 , 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 , 除下列情况外 , 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 , 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 , 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 , 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 , 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 各自独立经营 。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 , 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 , 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 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