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设承包合同( 三 )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
3.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 100.00 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客观上无法实现的施工要求有权拒绝 。
第十条 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费用时,应向乙方支付 100.00 元/日的滞纳金;乙方建设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建设工程不符合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时,应承担 1000.00 元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副本份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
甲方: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房屋建设承包合同


房屋建设方(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贺桥村夏家湾的宅基地住宅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
二、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始于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如下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进度:
卸旧: 年 月 日
动工: 年 月 日
上梁: 年 月 日
竣工: 年 月 日
如工程延期不能实现预定建设进度的,乙方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