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类实习报告(16)


7、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完全按照规定,对学生、单位进行巡视,处理实习情况 。
8、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 。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完成按照考核等级,进行考核 。
严格按照学院规定,以实现职业教育培养为工作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为基本环节,以教育教学为核心部分,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