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协议书(17)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 。因生产或安全考核使保证金不足60%,乙方10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
三、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对生产组织不利,造成上级部门问责的,每次考核乙方壹万元;发生D类及以上事故、路风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万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或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或工作项目(内容)调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对规定不明的,可向对方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负责任导致乙方人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问题的,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按自治区、路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
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为了完善公司外包车辆的经营管理,通过甲、乙双方的自愿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共同探讨,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机动车牌号及车辆状况
第二条 乙方须提供驾驶员个人身份证原件、驾驶员证原件于甲方查验后,留复印件于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