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的应急预案如何写?( 三 )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 。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 。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 。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
【森林防火专项的应急预案如何写?】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