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精诗词( 八 )


像这样有意地颠倒黑白、淆乱是非的人,他本身就是白骨精,或者是替白骨精服务的变相妖怪 。
我们就不应该把对于这种人的看法,和戏里的唐僧形象等同起来 。
主席的和诗,便是从事物的本质上,深一层地有分析地来看问题的 。
主席的和诗,事实上是改正了我的对于唐僧的偏激的看法 。
总之,在对待戏里的唐僧问题上,郭沫若的第一首七律认为唐僧 “真是值得千刀万剐”;在读了毛泽东的和诗之后,他才深受教育,改变了对唐僧的偏激看法,懂得“僧是愚氓犹可训” 。
三十年来,各种各样的毛泽东诗词注释,于此和诗下都是按照郭氏此说来解释的,以突出郭沫若的偏激而勇于改过,毛泽东的英明而善于诱导 。
但是,认真地分析郭沫若的《七律·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原诗,人们就会发现上文所引郭沫若对自己诗作的解释是有问题的,毛泽东的和诗实质是误解了郭沫若的诗句,而 郭氏对自己诗作加以曲解实在是有其苦心 。
以下就此试为论证 。
毛泽东对郭诗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千刀当剐唐僧肉”一句而来 。
“当”,人们都理解为应当,认为唐僧 “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所以“真是值得千刀万剐” 。
下句“一拔何亏大圣毛”,人们都解“何亏”为“何损”,认为是说拔一根毫毛对孙大圣来说也没有甚麽损失 。
这样理解,就每一句来看,是可以成立的 。
但将这一联的两句按此义联系起来看,就很费解 。
上句说唐僧应当千刀万剐,下句就应该赞扬孙大圣,为什么却说“一拔何亏大圣毛”?倘若“一拔何亏大圣毛”是说孙大圣打败了妖精,救出了唐僧等人,并没有遭受多大的损失,只不过是拔一毛之劳,则这与上句“千刀当剐唐僧肉”的意思实在距离太远,与剧情也不类 。
所以,以上对这两句的解释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另求别解 。
笔者认为,“千刀当剐唐僧肉”的 “当”应解为“正要”、“将”,用以表示时间 。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云:“当,犹‘将’也 。
”《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 。
”郑《注》曰:“当事,将有事而未至 。
”《孟子·离娄》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韩非子·外储说右》:“大公望曰:‘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吉,非爵禄,则刑罚也 。
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史记·魏公子传》曰:“公子当何面目立天下乎?”又《留侯世家》曰:“横绝四海,当可奈何?”以上“当”字均与“将”同义 。
“当”不但可以一般性地表示未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