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的作文怎么写?( 四 )


1、图书室开放时间:星期
一、星期
三、星期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 。星期
一、星期
三、星期五(
一、二年级) 。
2、借出的书不能转借
3、借书每人每次三本以下,一周为限 。
4、借阅图书须加爱护,不能在书内做题、涂写,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
5、进入图书室,不得携带书包和其它书籍,,注意排架次序,避免倒插或反插图书,保持书架整齐 。
6、从书架上取下的书,如不需要,请将图书放回原处 。
7、选好图书后,请办理好借书手续方可借走 。
8、每学期期末前三周,停止借阅书刊 。学生要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图书是学校的宝贵财产,我们应十分爱护 。损毁、丢失、盗窃图书资料的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
1、损毁图书,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1-3元 。损毁程度较严重,影响图书的完整性,按原书价格的两倍赔偿 。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赔偿1元 。
2、丢失图书,可在新华书店自购相同版本或最新版本的同种图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冲;丢失的期刊,可自购同一年度的同期期刊赔偿 。如果应赔偿的图书无法购得,根据图书的出版年代、价值等情况按图书原价2—4倍赔偿 。
3、丢失或损坏成套图书中的某1册或数册,应按全套图书定价的2—3倍予以赔偿 。
4、故意剪裁、撕毁图书的读者,按图书定价的2倍缴纳赔偿金,同时停止一个学期的借阅权,情节严重者通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 。
5、凡偷窃图书者按原价的5倍罚款,通知班主任予以批评教育,并上报学校予以严肃处理 。
6、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读者,暂停其借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报学校予以处理
1、到图书馆借书的读者凭本馆的借书证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
2、为保证读者阅读需要,馆内工具书、特藏书、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馆内阅览,如资料需要复印,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带出并按期退还 。
3、读者对所借图书须经当面检查,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污损、勾画、缺页等,概由本人负责 。
4、所借图书丢失要赔偿,金额为书价2至4倍,损坏书刊封面、封底,书页脱落和书标、磁条遗失,或在书中批阅、圈划、污损者视情节赔偿 。
5、在岗教职员工每次最多限借2册,限期30天,学生限借1册,限期15天,如需要延续阅读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
6、禁止对机读目录的微机冷热启动,禁止对机读目录文件进行更改、删除等操作 。
7、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吸烟、吃食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
8、假期借书时间: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 。假期还书时间: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