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合同( 三 )


6. 乙方在网页(软件)设计及内容制作完毕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 并确保完成内容交付甲方或通过互联网查看 。
第五条:验收
1.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网站(软件)测试程序 , 或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内容 。
2. 网站(软件)开发设计中相关页面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
3. 网络(软件)程序开发并发布或用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后 , 验收期为5天时间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 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 , 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 。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 , 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 , 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
3.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 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 本合同即告中止 。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 , 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 。
第八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
第九条 其它
1. 乙方在网站(软件)制作完毕后 , 应为甲方免费指导网站(软件)维护人员 , 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 。内容包括: 网站页面上传下载,甲方购买的各种系统和软件(比如:新闻提交系统,在线系统)的使用 。
2. 一年期技术支持:甲方购买的网络产品(域名、空间、邮局等)年内乙方提供全年24小时的免费技术支持 。
3. 一年期系统维护:发布的网站(软件)系统发生非人为故障 , 在得到甲方正式的书面通知或传真确认后 , 乙方承诺在48小时之内排除故障 。(需要乙方提供页面内容增减变动的需另签订维护合同)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 自签订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满 , 本合同自动失效 。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 , 应重新订立合同 。
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经过双方同意 , 本合同各项条款不得进行任何增减或修改 。合同未尽事宜 ,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 以附件相加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1、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2、项目工作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