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合同( 二 )


1、甲方唯一授权乙方在城市佳人公司收购废品(纸皮、胶袋、蛇皮袋),除乙方外不再特许他方进入甲方收购废品,特殊情况除外 。
2、保证金:乙方需给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在合同终止时予以退还保证金 。
3、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收购废品,不得随意进入乙方办公楼或宿舍楼私拿物品,否则,将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5%--20%/次 。收购废品时,需由甲方行政、财务人员在场过秤为准 。
4、废品过完秤后,乙方需按市场价将废品所计费用以现金的方式交到甲方财务部,财务部开好现金收据交乙方,当日收购结束 。
5、其他时间不予收购,特殊情况需双方协商 。
6、乙方在甲方收购废品时,应遵纪守法、诚实合法经营,按照市场价收购废品,不准欺瞒公司 。如有违法行为,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7、乙方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支持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保证乙方进出大门自由,但乙方需接受管理处保安的废品验证 。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可提前7天提出终止本合同;如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的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
9、甲方卖出之废品所得费用计入公司再生资源管理基金帐薄中,用于公司组织活动的备用资金,公司个人不得随意挪用 。
10、合同有效期自如双方合作愉快,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 。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甲方:乙方: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废品收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废品类别:废纸箱、废木板、废托盘、废铁、废铜、废铝等 。
二、废料价格:
1、废纸箱:每吨柒佰元(¥:700元);
2、废木板:每吨伍拾元(¥:50元);
3、废托盘:每个拾元(¥:10元);
4、废铁:每吨壹仟叁佰元(¥:1300元);
5、废铁桶:每个贰拾元(¥:20元);
6、合同有限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7、此价格只是时令价格,不固定,根据市场行情,价格进行上下浮动 。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在工作期间要保证厂区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不能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2、乙方负责清理垃圾场,并及时整理垃圾场,保持垃圾场存放分类明确 。
3、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
4、每次装车要根据收购价格分类装车,不允许混装,如允许夹带其他非收购物品,如果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5、出厂区大门要开出门条,未开出门条的将不允许出门 。
四、结算方式:
1、每月分2次结账,每月15日、月底各结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