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k论坛诗词( 二 )


但必须:引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引用比例适当,引用的内容不能比评论、介绍或者说明还长;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这很关键,常为区分抄袭与引用的界限 。
只要不是自己创作,将他人的作品以自己名字发表、使用,不管多少都是抄袭 。
”“如果在文章中引用了作者的观点没有加注的话,分几种情况:1、作者在文章中明确指明了这是某人的观点 。
(省略)2、作者在文章中没有明确指明了这是某人的观点 。
这个时候,又没有加以注释,不管是否文字相同或相似,一般都认为是抄袭或剽窃 。
如果肌怠冠干攉妨圭施氦渐如此引用的观点不多,又不是自己的核心观点,可以界定为抄袭,如果如此的观点占整个文章的比例很大,或作为自己的核心观点使用,就要算剽窃了 。
3.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受保护的作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网络也是有著作权的,我国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就对数字化原创作品的保护做出了如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
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
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 。
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
”4,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 派派小说论坛为您解答
中华诗词论坛为什么这么难进楼主,我看到你的段落切割,就根本不想看内容了 。
谁家小说几千字放一个段落的?哪怕是小学生写作文老师也教过要分段的吧……说的可能有点难听,但是,这个毛病如果不改,别说内容多好,读者都不会看 。
建议楼主看看签约作品的分段,两三行一个段落,读起来很清爽舒适,符合绝大部分人的习惯 。
个别喜欢看大段文字的人,我似乎还没遇到过 。
内容方面,楼主去17K的论坛,商业写作青训营版块申请点评吧 。
不过楼主最好改好了分段再去,否则万一教官把我上面说的又重复了一遍,你就等于白去了一次 。
最好看到了我的回复就能行动起来 。
我是为你好 。
17K封面从论坛制作好后,怎么样才能变成小说首页的封面?需要作者...日前,已故台湾著名武侠小说作家古龙生前所著小说《一剑刺向太阳》、《蔚蓝海底的宝刀》、《明月边城》(简称<古龙的江湖>三部曲)大纲残稿,近期被整理正式面世 。
《古龙江湖三部曲》项目正式由台湾古龙著作管理发展委员会交由中国大陆联合启动,并由北京市团委和17K小说网联合率先在全球开展《一剑刺向太阳》的续写竞赛活动、比赛期间,会由业内知名媒体人担任导师,大众读者参与评审,其中,将至少有一部作品会获得影视改编资格及100W现金奖励,其他作品也有机会获得实体出版、改编微电影和买断资格 。
古龙粉们,赶快拿起笔,描绘你心中的古龙世界 。
1、本次活动海选期间(6月16日至11月20日)均接受新建作品参赛;2、作者在作者后台创建作品,勾选参加“古龙残稿续笔百万征文”活动参赛即可参赛 。
作品内容应在体会古龙原意和故事精神的基础上进行续写、改写、扩写 。
频道不限(武侠,都市,仙侠,玄幻、女频言情均可),题材不限(小说,剧本均可),连更和日更字数不限,总篇幅不得低于2W,到比赛结束(11月20日)字数不足2W视为放弃后续比赛 。
3、勾选参赛后,作品会自动生成古龙残本《一剑刺向太阳》内容,而不需重复上传 。
4、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含色情、暴力、血腥、反动等不良内容;5、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6、比赛详细规则和赛程请阅读 “古龙残稿续笔百万征文”活动细则 ;7、汤圆作者可以在汤圆赛区参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