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伙投资协议书如何写?( 五 )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 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 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
5、 方一个季度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的存款数、 公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