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没有环保标志 汽车环保标志丢失怎么办( 二 )


3.办证部门不会收取原件,正常情况下也不会收取复印件 , 办理时间约3分钟 。
4.对于2001年以前的机动车,基本是没有“机动车登记证”的 。所以该类车辆需要办理汽车绿色环保标志之前,应先到当地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补办 。
5.申领到黄标的机动车车主,可以根据“绿标的标准”先自行判别 , 若能达到该标准,可到当地具有技术鉴别资质的办证部门进行鉴别 。若鉴别成功,可换成绿标(国I) 。鉴别过程不需支付费用 。
换发
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 。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 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标志 。
补办
损坏或遗失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损坏的环保标志或补发申请书 , 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补发环保标志 。

车辆没有环保标志 汽车环保标志丢失怎么办

文章插图

汽车环保标志怎么补办
汽车环保标志已经不需要补办,机动车在年审时已经包含了汽车环保检测 , 不在另法环保标志 。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 。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 , 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 , 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 , 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 , 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 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